2022年山东省建筑钢材产品质量省级监督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年建筑钢材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

年第1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建筑钢材产品批次,其中,生产领域16批次,流通领域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2-《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冷轧带肋钢筋》等标准的要求,对热轧光圆钢筋产品的力学性能(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延伸率)、工艺性能(弯曲)、化学成分(C、Si、Mn、P、S)、重量偏差、尺寸(每米弯曲度、不圆度);热轧带肋钢筋产品的力学性能(抗拉强度、屈服强度、R0m/R0eL、R0eL/ReL、最大力总延伸率)、工艺性能(弯曲、反向弯曲)、化学成分(C、Si、Mn、P、S、Ceq)、重量偏差、尺寸(横肋高、肋间距、横肋末端间隙、每米弯曲度)、表面标志、金相组织;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的力学性能(抗拉强度、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0.2、Rm/Rp0.2、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延伸率)、工艺性能(弯曲)、重量偏差、尺寸(横肋中点高、横肋间距)、表面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莘县莘皓钢材销售处、淄博七星钢材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阳森钢材有限公司、济宁维络钢材有限公司、菏泽鸿泰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威海市奥林金属物资有限公司、枣庄薛城区志坚钢材加工经营部、济宁市兖州区泰宇物资有限公司、东营市超睿商贸有限公司9家销售者的10批次产品和山东嘉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尺寸(横肋高、横肋末端间隙)、重量偏差(%)、金相组织。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钢筋是中型以上建筑构件必须用钢材,属于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产品,广泛用于各种建筑结构,特别是大型、重型和高层建筑结构。作为混凝土构件中重要的受力部分,它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混凝土构件的质量和整个建筑的安全。本次抽查涉及的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冷轧带肋钢筋,交货状态为直条和盘卷两种。选购时建议:

1.在正规建材市场购买知名品牌产品。知名企业在生产及采购上有更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更有保障。

2.对于热轧带肋钢筋,仔细查看钢筋表面标志,钢筋应在其表面轧制牌号标志、生产企业序号(许可证后3位数字)和公称直径毫米数字。

3.注意查看钢筋表面,应无有害的表面缺陷。

4.注意查看产品合格证等相关信息。通常情况下,合格证上具备许可证号、生产日期、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炉/批次号、厂名、厂址等信息的厂家,质控管理相对完善,产品质量更佳。

不合格情况汇总表

合格情况汇总表

未抽到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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