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资系统坚持着眼“国之大者”,聚焦全省“三高四新”战略,突出规划战略引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奋力迈步“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把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摆在核心位置
打造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近年来,湖南省属监管企业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创新投入持续加强、创新活力进一步激发、创新能力快速提升、创新产出质量稳步提升,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核心技术攻关多点突破。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攻克钛精深加工核心技术,打破了外国长期垄断的局面;华菱集团开发出耐腐蚀钢、4mm极限薄规格耐磨钢、MP级超高强度钢等系列产品,成功取代进口产品;海利集团完成“高品质水杨腈”“高品质丁硫克百威”项目攻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此外,中创空天、楚微半导体、中联重科3个项目列入年湖南省政府十大技术攻关项目。
二是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十三五”期间,湖南省属监管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64项、省级科技重大专项67项,取得有效发明专利项,牵头及参与制定标准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华菱涟钢钢材热轧过程氧化行为控制技术开发及应用)、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金奖1项(中联重科)、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银奖2项(中联重科、南新制药)、省级科技进步奖13项、湖南专利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7项。
三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年,湖南省属监管企业研发费用为亿元,同比增长52.1%,高出全国省属国有企业平均水平27.4个百分点;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2.2%,高于全国省属国有企业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拥有国家级创新平台37个、省级创新平台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家,有25户企业纳入年首批申报名单;3户企业获批第二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是军民融合创新加速推进。聚焦航空航天航海、高端先进装备、战略性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领域,推进军品民品深度融合发展。华菱集团高性能钢、湘投集团钛合金、高新创投铝合金、稀土院镁合金等应用于运载火箭、卫星导航、潜艇、大型船舶、发动机等零部件或生产用料的配套。此外,湘电动力、通达电磁能、金天科技、中创空天、稀土院等承担7项湖南省军民融合重大示范项目。
五是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多数湖南省属企业建立科技创新管理制度,并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据统计,有29户企业将科技创新作为“十四五”规划的核心内容,其中17户编制了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同时,与国防科大、海军工程大学、中科院、中南大学、西安交大、湖南大学等开展深度合作,引进9个院士或优秀科技人才团队;打造创新联合体或创新联盟25家,尤其中国商飞大飞机创新谷、中国海洋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风电装备与电能变换协同创新中心等产业技术联盟,正带动着一批央地协同创新项目有序推进。
全面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地落实
更好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和现代化新湖南建设
湖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了国资国企的四大战略定位和五大发展目标。要切实抓好“十四五”规划的组织实施,确保规划落地落实。
一是强化规划的衔接协调。力求“三规合一”,保障《湖南省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省属监管企业发展战略暨“十四五”规划》与《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机衔接。
二是强化规划的共同实现。坚持“三方发力”,企业在深化改革、管理提升、科技创新等方面自我加压,保障规划的实现;湖南省国资委则做好资源和资本的优化配置,并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进优质战投,积极稳妥推进混改,聚焦主业、推进资产证券化,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三是强化规划的应用执行。实现“四个应用”,指导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实施工作;推动国资国企全面深化改革;分解“十四五”有关指标,并纳入企业绩效考核;与国资国企日常经济运行分析调度相结合。
四是强化规划的考核监督。合理确定考核目标。立足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合理确定业绩目标,提高主业盈利水平和价值创造能力;立足功能定位,在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方面更好发挥主力军、排头兵作用。持续优化考核指标。考核分配要突出质量效益导向,从注重短期回报转变为着眼长远发展,加快推进差异化分类考核,不断健全完善指标体系。抓好全员绩效考核。考核目标和“十四五”规划任务层层分解,形成“工作有目标、管理全覆盖、考核无盲区、奖惩有依据”的良性管理局面,确保经营责任有效落实。
集中优势资源力量,强化创新驱动发展
助力湖南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不断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建设,持续加强人才队伍构建,有序培养层次化科技创新主体,营造创新驱动发展的氛围,切实地提升湖南省属监管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切实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切实增强国资企业的创新主体意识,“对标一流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国家、省级“揭榜挂帅”项目等。湖南省国资委从国有资本预算金中连续三年列出专门预算支持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并且持续优化科研资源配置,支持产业共性基础技术研发,组建更多的国家级、省级研发创新平台和各类创新联合体。此外,对企业新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和科技创新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或科技创新取得重大成果的湖南省属监管企业,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并逐步提高科技创新奖励加分门槛,提升科技创新的含金量。
二是大力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实施创新主体增量提质计划,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主体的打造,加快培育一批“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研发和转移转化机构,形成由行业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种子企业等组成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发展一批具有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整合能力的科技服务机构,建设综合服务平台,探索联合攻关、利益共享、知识产权运营的有效模式。
三是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应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加快建立数字化转型闭环管理机制和数据治理体系。运用5G、云计算、数字孪生、北斗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企业建设敏捷高效可复用的新一代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其中以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企业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发展、加快工业智能体创新研究院建设,打造“24N”个省级示范智慧场景,重点企业建成工业智能体并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其他企业实现数据打通,达到流程级水平;在平台基础建设、数据利用、业务上云、模式创新、产品孵化等方面,实现全场景应用。
四是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高端科技人才孵化、培养、成长机制,形成高层次人才队伍培养库。加强人才引进,坚持特殊人才特殊激励,强化创新发展才智供给。“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常态化人才双向交流、双向培养机制;建立健全与管理序列并行的技术序列晋升通道和薪酬体系,通过壮大产业、做强企业、打造平台来吸引人才,通过市场化招聘、差异化薪酬引进并留住领军人才和一流工匠。
五是完善机制营造创新氛围。积极探索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鼓励成本降低、效率提升和收益增加可计量的工艺革新、技术发明和其他类型创新实施有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的净增值分成制度;完善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实质性推进发明人按一定比例(最高不超过30%)与产权单位分享职务发明成果权益。统筹运用多种中长期激励方式,鼓励支持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有效参与分配,形成多元化的激励体系,包括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等激励方式;企业为引进行业领军人才及优秀骨干人才而购置必需的工作、生活设施或设备(含住房)可视同企业主业投资;因引进或奖励人才的薪酬、补贴、奖金等支付,不计入企业工资预算总额。此外,还将建立科研投入后评估机制,将经过审计的研发投入、数字化转型投入部分视同当年利润,在计算经济增加值指标时予以加回。同时,各类湖南省属产业投资基金要将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新项目列入优先投资对象。(作者丛培模系湖南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