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号
近期,我所收到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变更“联峰”牌热轧带肋钢筋产品支数;
二、自年8月3日起生产的产品,使用新产品支数的可生成标准仓单,原产品支数同时停止使用;
三、自年9月1日起,使用原产品支数的产品不得生成标准仓单,此前已生成的标准仓单,可继续流转直至仓单注销。
具体产品支数如下:
变更前产品支数:
变更后产品支数: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