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r.65钢板采购规范书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Plate
1.0.0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适用于AGr.CC65CL22级钢管用AGR.65钢板应满足的基本要求。本批钢板制成钢管后,我司将进行℃的退火热处理,请制造商依据经验在标准范围内对成分工艺进行调整,以保证热处理后钢管的力学性能及韧性要求。
2.0.0引用规范
3.0.0钢板及材质要求
3.1.0一般要求
3.1.1表面清洁度
应保持钢板表面清洁,钢板表面上应无油脂,过多的锈和腐蚀物等。钢板表面不得受Cu、Sn、Pb、Zn等低熔点金属污染。钢板表面质量执行ASTMA20。
3.2.0工艺质量及缺陷修整
3.2.1钢板表面上不允许有气泡、结疤、裂纹、拉裂、褶皱、夹杂和压入氧化皮等深的尖锐的缺陷。
3.2.2钢材须为吹氧转炉或电炉冶炼并经真空脱气细晶粒纯净镇静钢。
3.2.4无损检测要求
板头mm和侧边50mm的区域内进行%超声波检测分层缺欠,检验方法依据ASTMA,不允许出现分层缺陷。
除板边以外的部分的超声波检测方法依据ASTMA执行,验收标准为LevelB级,检查任何长度6.4mm的任何分层或夹杂应判为缺陷。
钢板交货后我方进行抽检,如果超声波探伤不合格,应予以拒收。
3.2.3缺陷修整方法
缺陷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补焊方法修整,可用修磨方法修整,但必须满足钢板允许小厚度的要求。
3.3交货状态
钢板应以热轧状态交货。
4.0.0化学性能
4.1.0化学成份
钢板的化学成分分析(产品分析)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产品分析
4.2.0碳当量
应按CEiiw公式计算碳当量CEIIW并在质证书中报告。
4.3.0验收
如果一个熔炼炉次的钢板生产的钢管产品分析不符合要求,则由该熔炼炉次的钢板制造的所有钢管应予拒收。
4.4.0其他
表1中未提及的且为保证钢板性能为目的而添加的化学元素如Cr、Mo、V、Ni、Cu、Nb、Ti应报告且显示在材质证明单中。
5.0.0力学性能
5.1.0拉伸试验
横向拉伸试验,拉伸试验结果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拉伸性能
5.2.0弯曲试验应取横向试样、弯轴直径D=2T(T=钢板厚度)度冷弯,拉伸面上不得出现裂纹。
5.3.0夏比冲击试验CVN
钢板应进行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冲击试验方法依据ASTMA,试验结果须符合表3的要求。
表3冲击试验要求
5.4.0试验频率及取样位置如表4的要求。
表4试验及试验要求
6.0.0尺寸公差
6.1.0钢板尺寸允许偏差(长度,宽度),外形允许偏差(不平度,镰刀弯,切斜)依据GB/T-执行,厚度偏差为B类,不计壁厚附加值。
如因镰刀弯等板型问题需要切除找齐的钢板,处理后需保证所订购钢板的小矩形尺寸。
7.0.0钢板标示
7.1.0检验合格的每一片钢板应以自动喷标法(或模板喷刷法)清楚而耐久的喷刷在板端的上表面(按照国标喷涂),不允许采用钢印方式标示。
7.2.0标示必须至少包括下表内容:
a)钢板材质;
b)钢板等级;
c)炉号;
d)板号;
e)制造商;
7.3.0验收
凡是不符合7.1.0和7.2.0要求的钢板应予拒收。
8.0.0材质证明书及材质试验报告
8.1.0钢板制造商交货时附材质证明书及材质试验报告,且钢板的材质证明必须至少包括下表内容:
a)钢板规格;
b)钢板等级;
c)炉号;
d)板号;
e)如有热处理,需显示热处理温度及持温时间
f)制造商;
g)交货状态;
h)本规范涉及到的所有技术要求均应在钢板的材质证明中有所体现
8.2.0验收
凡是不符合8.1.0要求的钢板应予以拒收。由于钢板的成型不会影响其化学成份,故应能确保产品也能满足本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