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炉筒用钢板19Mn6执行标准成分性能

锅炉炉筒用钢板19Mn6执行标准

1.适用范围

本协议规定了锅炉炉筒用钢板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及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19Mn6钢板的生产、检验与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运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N-2压力容器用钢扁平产品第二部分规定高温性能的非合金和合金钢板

EN-厚度大于或等于3mm热轧钢板的尺寸、外形、质量的允许偏差

EN-2-热轧钢板、扁平钢和型钢表面状态交货条件规范第二部分钢板和扁平钢

GB/T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

GB/T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金属材料高温拉伸试验方法

NB/T.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三部分超声检测

GB/T钢板和钢带检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3、技术要求

3.1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

3.1.1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EN-的C级规定。

3.1.2钢板按理论重量交货,采用公称尺寸,密度为7.85g/cm3。

3.1.3其它应符合EN-之规定。

3.2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及成品分析)应符合表1之规定。

表1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

注:Cr+Ni+Cu+Mo≤0.70%。

3.3冶炼方法

转炉冶炼+炉外精炼及真空处理。

3.4交货状态

钢板以正火状态交货。

3.5钢板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钢板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EN的规定,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ENC级规定。

3.6力学性能及工艺性能

3.6.1在交货状态钢板上取样坯进行模拟焊后热处理,模拟焊后热处理制度按表2要求执行,其性能应符合表3、表4的规定。

表2模拟焊后热处理制度

模拟焊后热处理制度

3.6.2钢板常温力学及工艺性能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常温力学及工艺性能

如果屈服现象不明显,屈服强度取Rp0.2

3.6.3钢板高温性能要求及试验温度应在合同中注明,高温下拉伸屈服强度Rp0.2应符合表4之规定。当合同未指明试验温度时,试验温度按℃执行。

表4高温力学性能

3.7超声波探伤

钢板厚度大于30mm时,应逐张按NB/T.3探伤,合格级别在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合格级别按Ⅲ级执行。

3.8表面质量

钢板表面质量应符合EN-2中质量等级B2的要求,钢板不得有分层。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结疤、气泡、折叠等缺陷。上述缺陷应予以清理,清理处应圆滑,无棱角,并保证钢板允许的最小厚度。

4、钢板组批、取样及试验方法

4.1每轧制张为一批,高温拉伸合同未规定时一炉钢为一批。

每批钢材检验取样数量及试验方法按表5的规定。

表5取样及试验方法

4.2每批钢板应有供方技术检验部门的质量证明书,需方按本技术协议进行复验。

4.3钢板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之规定。

5、检验规则:钢板的检验和验收由供方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乙方有权按本标准进行验收。

6、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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