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桥架材质及载荷重量要求,内容来源于《T/CECS31-钢制电缆桥架工程技术规程》3.5篇材质及载荷特性
3.5材质及载荷特性
3.5.1~3.5.4条文规定了各种钢制电缆桥架的材质要求。托盘、梯架的材质优先选用冷轧钢板。原因在于热轧钢板在热轧过程中受速度、温度和温度梯度等偏差过大等因素,从而使板材厚度不均匀,性能不一致.且热轧钢板含硅量高,不利于热浸镀锌的质量控制。而冷轧钢板表面平整、光洁度高,其表面防腐处理较热钢轧板明显优越。板厚2mm以上,允许采用热轧钢板,是考虑足够的厚度能弥补热轧钢板在性能指标上的部分缺陷。
本规程所规定的托盘、梯架材质为Q钢,不再为原CECS31:版指定Q钢A等级,是鉴于原QA在寒冷地区-20C下易产生冷脆性,且该类钢含碳量和含硫量高,影响产品焊接质量;另外,某些行业要求较高,如核电工业等规定采用QB钢,所以本规程不指定专一等级。
3.5.5对于制造电缆托盘、梯架所用板材的允许最小厚度问题,过去一直认为是判定产品合格的首要依据。协会标准《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CECS31:是我国第一版关于钢制电缆桥架的标准。此规范的技术要求中对托盘、梯架允许最小厚度的尺寸作了相同的规定,这一规定一直沿用至今。
根据材料力学:抗弯刚度由材料弹性模量与惯性矩的乘积所决定的。在弹性模量恒定的基础上,梯架C型横档与平底型的几何截面惯性矩相差很大.抗弯刚度明显不对等。因此,用同等厚度材料制作的托盘与梯架相比挠度差异很大。本次修订在尊重科学的前提下,根据制造经验与工程运用的实际情况,重新进行了大量的计算、实验,用有限元计算出不同规格托盘、梯架的最小允许厚度.并经试验验证。
3.5.6载荷能力是电缆托盘、梯架主要性能之一。产品的安全工作载荷可由计算取得。本规程给出安全工作载荷分级与常用规格之间的关系,便于标准之间的衔接,利于产品标准化、系列化。
3.5.9托盘、梯架和支、吊架的载荷能力因不满足强度、稳定性要求,工程实践中曾出现过垮坍事故。国内不少厂家没有进行定量计算或试验验证,而仅仅是刚度检验,显然不能充分保证安全的。3.5.10在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中,对Q钢的安全系数n=1.~1.;在起重机设计规范中,n。=1.~1.。本规程确定桥架的安全系数n。=1.。
3.5.11为了不影响构件的正常使用和观感,产品设计时应对构件的相对挠度规定相应的限制。在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中,对次梁的刚度要求为:f≤1/;对平台的刚度要求为f≤1/。本规程的刚度要求定为f≤1/。
3.5.12根据实际应用的需要,各种型式支、吊架应能适用单侧或双侧、单层或多层布置托盘、梯架,在一定的跨距条件下,应能支承包含自重在内的总的载荷。为此,特在本规程附录B列出支、吊架的载荷试验方法。当托盘、梯架为两跨梁时,其中间托臂所受的支承力最大。当支、吊架简化为理性刚性支撑且不计安装高度偏差的情况下,根据超静定梁的支反力计算,可以得到由托盘、梯架作用在托臂上的总支承力P:
3.5.13连接构件的强度也应通过计算确定。
3.5.14托盘、梯架跨距与允许均布载荷的关系曲线或数据是反映厂家产品主要技术指标之-一,是工程设计必要的技术数据。因此,规定生产厂家提供相关计算书与试验报告(见本规程附录A和附录B)。